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

2015-03-14 09:16    发布人:管理员

  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13日对外发布了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15年修订)》,新目录将于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。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11年修订)》同时停止执行。
  自1995年首次颁布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以来,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需要持续修订《目录》,本次是第6次修订,也是历次修订中开放幅度最大的一次。限制类条目从2011年版目录79条减少到38条、“合资、合作”条目从2011年版目录43条减少到15条,“中方控股”条目从2011年版目录44条减少到35条。在外资管理方式上,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,通过节能、环保、技术、安全等措施能够实现内外资一致监管的条目不列入限制类。除《目录》中有中方控股(含相对控股)要求的鼓励类项目、限制类项目需要核准外,其他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行备案管理,绝大多数由地方办理备案手续。
  本次《目录》修订,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,以积极主动扩大开放、转变外资管理方式、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、进一步增加透明度为原则,大幅缩减限制类条目,放开外资股比限制,重点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对外开放,有利于促进外商投资、优化投资结构,以开放促改革。
  来源:人民日报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稿人:施小燕 
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15年修订)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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